按照忻州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忻环督改发〔2020〕7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柴油车、环保检验机构和非道路机械用车排气污染监管薄弱。
责任单位: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整改目标:加强柴油车、环保检验机构和非道路机械用车排放污染监管。
完成情况:
出台了《原平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原政秘书[2019]136号),市政府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各相关部门联动。有效控制重型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辆对大气的污染。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3日—12月7日
受理部门: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原平分局
联系电话:0350—8222451
联系地址:京原南路1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