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王家庄乡政府位于原平市城南12公里处,乡政府驻地在王家庄村。王家庄乡政府现有行政事业干部总计33人,其中行政干部16人(实有编制20)事业干部17人(实有编制13)。领导职数:正科,实职3人,虚职3人;副科,实职9人,虚职1人。乡政府下设便民服务中心、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包括:计生站、农科站、水利站、农机站、经营管理站、民政办、林业站)、三资代理服务中心3大中心,有土地所、劳动保障所、司法所、粮站、派出所、信用社、供销社、电管站、水管站、联校等10个驻乡站所。各中心、站所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同为全乡人民服务和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事宜。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和忻州市,原平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管理职责范围内工作。
(二)拟定王家庄乡相关制度规定,指导乡镇基础工作,建设统一规范的工作体制。
(三)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政治、经济、文化建设、社会各项事业的活动。
(四)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指导、协调和帮助辖区内行政村搞好基层组织建设。
(六)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七)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八)承办原平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职能
(一)人大主席团
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纪委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三)乡武装部
负责本区域的民兵组织建设、政治建设、军事训练和武装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本区域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役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乡党委办公室
负责党委会议及其他活动的安排和记录,草拟党委有关文件,并做好党委有关文件的保管工作。负责抓好党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并督促检查各党(总)支部认真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和党的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工作。做好对全乡宣传工作的安排,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总结先进典型经验,听取党内外群众的反映。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五)乡政府办公室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来人员的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加强对各类民情、民意的信息收集和上报下传工作。加强重点人口管理教育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处理和协助处理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农机安全管理工作。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六)乡团委
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共青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建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团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行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 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负责团员青年的思想、理论教育,组织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乡妇联
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组织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实施“女性素质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工程”和“家庭文明工程”,提高妇女的科技文化素质,帮助妇女增收致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中发挥妇联作用,推进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的落实。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推进依法治乡。普及科普知识、环保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女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和女干部选拔使用工作。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创办经济实体基地,为广大妇女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代表联系户、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八)乡计生办
认真宣传,落实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条例依法管理辖区内包括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负责各村委会人口计划编制、统计、上报,组织各村委会计生专干的人口理论、计生业务培训。定期召开计生例会。做好计生信访工作组织计生协会开展活动;依法检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和事负责办理各村委会独生子女领证、审核、报批和保健费的管理和发放工作,定期做好各村已婚育龄妇女的孕检工作,优质服务,开展教育、培训等社会活动;负责管理和办理各村委会符合生育二孩指标的审核报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各村建立健全统计资料档案,抓好计划生育报刊征订工作;配合做好本乡的计划生育费(包括流动人口)和超生费征收,上缴工作;做好计划生育部门与各村的协调工作。完成市计卫局和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乡司法所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本乡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本乡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本乡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组织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司法局和乡政府综合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乡劳动保障所
学习,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开展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咨询、服务。负责本乡失业人员中请办理《居民失业证》,《再就业优惠证》的登记和审核发放工作,开展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工作。管理就业服务组织,落实失业人员的优惠扶持政策;开展培训申请、职业鉴定申报、社会保险接续等服务工作;做好就业管理信息系统、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相的关资料的电脑录入、汇总工作;按时,准确填报各类统计报表,做好辖区各项劳动保障工作的统计、上报工作;做好一年一度的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收缴工作;其它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事项。
(十一)乡民政办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民政、优抚、社会救助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本乡社会事务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各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本乡各村村民社会救助对象的调查、申报和救助资金的发放,做好扶贫济困和救灾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组织实施社会优待和为优抚对象解“三难”工作;发动辖区单位、个人开展双拥活动;负责民政优抚,困难人员的中报和管理工作;认真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事宜。
(十二)乡财务室
对各项财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总结,不断完善财务工作制度;积极宣传、贯彻财政制度和纪律,本着“管:而合理”、“算而有用”的原则,按照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负责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十三)乡水利站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乡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全乡主要河道、跨乡河流的流域综合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乡和跨乡水资源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节约用水措施;组织、指导、监督全乡节约用水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拟定全乡水资源保护规划;监测地下水水量、水质。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取土许可制度,依法查处在河道、灌区及其他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保护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节意见。编制全乡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技术推广。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河道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乡的重要水利工程。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乡供水工作。承担全乡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乡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办乡党委、乡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乡林业站
林业站是林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发展林业生产的基层事业单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在乡政府领导下,宣传与贯彻执行《森林法》和林业方针、政策,了解与反映群众在发展林业生产中的要求和问题。协助乡政府制定林业长远规划和中度计划,指导和组织农村集体、个人开展各项林业生产经营活动。上级林业主管部门的安排,配合林业调查设计单位开展林业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掌握本站辖区内的森林资源消长变化情况。
(十五)乡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
承办对委托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做好资金、资产、资源的监审的工作。审核监督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账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服务中心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及时反映会计信息,为委托代理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报表,并指导各村按要求进行各项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资源处置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等经济活动提供服务。做好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资产资源资料等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
(十六)乡畜牧站
承办宣传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的活动;负责畜牧生产新技术推广、品种改良、种草养畜工作;负责畜牧生产统计工作;负责辖区内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免疫质量、疫病监测,负责消毒工作的技术指导,负责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规模化养殖场动物防疫监控,负责疫情报告工作; 负责宣传国家畜牧兽医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市场检疫工作。
(十七)信访接待中心
负责受理来信,接待来访。承办上级行政机关和本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下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责任单位转办、交办、督办信访事项。参与调查、协调处理有关重要信访事项。指导、检查本地区、本系统的信访工作,对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处理建议。为信访人提供有关法律、政策咨询。
(十八)乡残联
承办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搞好综含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各村强协开展工作。贯彻执行有关烈震人事症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残疾人台法权益。承担开展殊疾入康复致育、就业、职业培训等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调查、掌残疾人的状况和需求,建档立卡。
(十九)乡农科站
参与制订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业技术的专业培训;负责提供农业技术信息服务;对确定推广的农业技术进行试验示范;指导下级农业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和农民技术员的农业技术推广活动。
(二十)乡农机站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农业机械化方针、政策,维护农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规划指导全乡农机管理服务体系的建设工作,并做好农机服务组织及站力经济实体的经营管理和指导工作;组织签订农机作业合同并监督实施;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技术和新机具;机务技术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做好农机维护和修理工作;实施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教育;做好农机财务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农村用油的分配、管理、供应和节约工作;配合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农机驾驶员,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根据需要,应承担的其他工作。
四、各领导分工
姓名 |
职务 |
工作安排 |
贾 佳 |
党委书记 |
主持全面工作 |
王跃进 |
乡长 |
主持政府工作 |
宋彦兵 |
人大主席 |
人大、政协、民主法治建设、政法、综治、司法、联系派出所、朔黄铁路 |
赵晓波 |
党委副书记 |
党务、大学生村官、宗教、共青团、信访、保密、统战、工会、下乡办、分管扶贫 |
智育民 |
副乡长 |
农业、农机、畜牧、水利、防汛、发改、统计、企业、安全生产、主管扶贫 |
张永峰 |
副乡长 |
国土、打击私采滥挖、治超、交通、民爆、消防、电业、档案、老干部、老龄委、机关办公室 |
王 娟 |
副乡长 |
文化、教育、体育、卫生、计生、合作医疗、三资管理、一事一议、经管、土地确权、科技、联系信用社、联校、卫生院 |
常 铭 |
副乡长 |
民政、残联、环保、林业(护林防火)、邮政、天然气、劳动保障、应急抢险、城建(危房、抗震房改造、清洁、旅游、规划) |
薛晓梅 |
组织员 |
组织工作(党建、党代表工作室等)、宣传、远程教育、广电、党报党刊、妇联 |
武晨光 |
武装部长 |
兵役登记、预备役、征兵、后勤 |
五、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科室名称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乡纪委 |
薛瑞峰 |
13935014651 |
乡武装部 |
武晨光 |
18503508879 |
乡党委办公室 |
宋龙革 |
13835012444 |
乡政府办公室 |
||
乡司法所 |
||
农科站 |
张晨云 |
13994125173 |
乡团委 |
王小莉 |
13613500829 |
乡劳保所 |
||
乡农村三资代理 服务中心 |
张先明 |
13994129186 |
乡计生办 |
张巧鱼 |
13994122669 |
乡水利站 |
刘增元 |
13191201759 |
乡农科站 |
宋俊奎 |
18634505585 |
乡劳保所 |
王小莉 |
13613500829 |
乡畜牧站 |
王考仓 |
13935027032 |